建国家实验室补贴千万元
SLD中检实验室2017 -03 -02

湖北省政府办公厅近日出台《湖北省激励企业开展研究开发活动暂行办法》(以下都将简称为《办法》),从11个方面对企业进行技术创新给予政策资金扶持,进而提升企业对创新研发积极性。

《办法》提出,全年销售收入达到5000万元(含)以下,企业研发投入占销售收入比重超过5%以上的部分,每年按实际花费支出的20%予以补贴,当年最高补贴的金额不得超过100万元;年销售收入5000万元至2亿元(含),企业为研发创新投入的金融占销售收入比重超过4%以上的部分,每年将按实际支出的总金额10%予以补贴,当年最高补贴不超过200万元。

企业带头组建国家级实验室、国家级制造业的创新中心,将一次性补助建设经费达1000万元;带头组建国家级重点实验室、国家级技术创新中心、国家级工程技术研究中心等,将一次性补助建设经费达500万元。

企业在国家大力支持的高新技术等领域主导制定出台国际标准、国家标准,每项将分别奖励达到100万元与50万元;如企业独自承担国家重大科技专项、重点着力研发的计划项目,按每年到位资金的10%予以奖励,最高奖励金额不超过500万元。《办法》目的是积极支持企业“走出去”,从何整合全球各领域先进技术。对企业在境外实施并购和自身主营业务的发展相关的国外研发机构、取得绝对的控股地位,并获得众多有效发明专利、软件著作权的,按照收购合同标的实际金额支付金额的10%予以奖励,最高不超过1000万元。

《方法》支持企业多多引进创新创业型人才,鼓励企业与省内高校展开深入研发合作,凡是委托给鄂高校的技术研发等项目,将按企业支付给高校研发总费用的10%予以补贴,最高补贴金额不超过100万元。《办法》还提出,省级以上科技企业孵化器建设专业化技术服务平台,新购置通用、基础使用性仪器和设备的费用,按不超过30%的比例补贴,最高补贴不超过100万元。

建国家实验室补贴千万元|SLD中检实验室